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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幼儿园教育理念。

针对幼儿园教育,国家所主张的三大理念是,以儿童为本,寓教育于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这三大教育理念首先出自于国家有关幼儿园教育的三个纲领性指导文献,即《幼儿园教育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而现在又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和随其发布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中得到重申和强调:“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幼儿发展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坚持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国家教育理念是制定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的灵魂。由于是对幼儿成长和学习与发展规律的集中概括和明确表述,因此,国家教育理念承担着幼儿园课程设置灵魂与框架的角色。即教育理念为幼儿园课程设置提供科学思想指导和基础框架:规定教育目标、原则、内容、组织形式以及教育方法与策略方面的深度和广度。还由于课程实施的载体是教育过程,而质量评估标准是教育过程的分解和基本元素。因此,教育理念也同样是质量评估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前提与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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